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 孙淑玉 实习生 王灏然 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,2025年1月1日起,烟台市执行国家医保《药品目录(2024年)》,凡例、药品通用名、药品分类、剂型、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等按照国家、省相关规定执行。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,已连续7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,在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同时,对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、临床已被淘汰、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调出目录。新调整...